贵州省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老教办〔2017〕11号
贵州省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老教办,军队、省直机关、高校、企业老年大学:
近年来,在各级老教办和省直各单位老年大学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老年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在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上还存在差距。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结合全省老年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年教育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年教育信息宣传在老年教育工作中具有服务决策、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促进工作的重要作用。各地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把信息宣传作为情况交流、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增强责任意识,建立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地抓好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
二、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
1.各地要不断充实信息宣传员队伍,确保有人抓信息宣传工作。要随时保证本单位有1-2名工作人员从事老年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宣传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宣传信息的等工作,确保老年教育宣传工作常态化。如信息宣传员工作发生变动,要及时明确并上报。请各地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信息宣传员登记表》报省老教办,联系人:杨平,联系电话:085186621587。
2.各地要选择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熟悉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业务,有较好的文字编辑水平,能够处理相关文件材料,具备一定的电脑基础知识,能够运用相关软件进行网上报送信息、网间沟通联络的同志加入信息宣传员队伍。信息宣传员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努力提升老年教育宣传工作水平。
三、明确信息宣传员工作职责
1.通过“全省老教系统360企业云盘”,随时查看上级文件、通知,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收集上传信息简报、工作材料等,加强宣传,集中展示老年教育工作的新成效和新举措。
2.组织撰写、收集上传经验交流、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教学研究、摄影、书法、绘画、诗词、心得体会等方面的稿件、影像资料,积极投稿,争取在《贵州老年教育》杂志、《贵州老年教育通讯》、《中国老年报》、《贵州都市报》、《贵州老年报》等报刊杂志上刊载。
四、按照要求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
1.信息上报的主要内容。各地党委和政府关于老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各级老教办(老年大学)的新举措、新经验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各级老年教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和效益,其它需要报送的工作动态。
2.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各级老教办、省直各单位老年大学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综合信息。综合信息包括调研报告、考察报告、教学研究、意见建议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信息宣传员要对采集到的信息及时进行筛选、分类、加工和处理。编辑信息要做到主题鲜明、格式规范、言简意赅、数据准确,字数一般不超过300字。综合信息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内容相同的信息,按时序优先采用,时间过长的信息不采用。
3.信息报送方式。各级老教办、省直各单位老年大学要通过“贵州老教系统360企业云盘”上报信息,以QQ、电子邮箱等方式报送的信息,一律不予以计分、采用。
4.实行信息通报制度。省老教办将对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老教办和省直各单位老年大学的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通过“贵州老教系统360企业云盘”上报的工作简报、信息、经验交流材料每条(篇)计1分;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每篇计2分。被《贵州老年教育通讯》采用的,信息单条一条计10分,综合信息每条计5分,简讯每条计5分。省直管县(市)所报信息单独计分,不列入所在市(州)计分。
5.加大对外宣传工作。要积极与省内外媒体保持联系,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宣传,提高老年教育的社会影响力。稿件要注明单位、作者、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老教办和省直各单位老年大学信息宣传员登记表
贵州省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老教办和省直各单位
老年大学信息宣传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