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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贵州老年大学第二届“多彩贵州•夕阳红”文化艺术节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上传处室:    整理上传人:学员管理处    发表日期:2017/4/12 11:03:13    点击量:21381 次
 

关于举办贵州老年大学第二届“多彩贵州夕阳红”文化艺术节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贵州老年大学第二届“多彩贵州夕阳红”文化艺术节活动总体方案部署,为了更好地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大力营造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氛围,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7516日举办第二届“多彩贵州夕阳红”文化艺术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老年法  幸福老年人

二、活动时间

2017516日下午300

三、活动地点

学校二号楼3楼报告厅

四、参赛队伍

1.8个教学系分别组队参赛;

2.观山社区分校组队参赛;

3.离退休职工组队参赛。

五、竞赛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3.贵州老年大学《学员手册》部分内容。

六、活动要求

1.每支代表队正式参赛人数为3人,可以多选1人为替补;

2.各教学系参赛队员由各教学系班级主任和系学委会负责组织选拔;

3.观山社区分校参赛队员由观山社区分校负责组织选拔;

4.离退休职工参赛队员由学校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组织选拔;

5.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7427日前组队完毕,并报学员管理处。

七、竞赛基本规则

1.参赛队的座位排列,在比赛前抽签决定;

2.竞赛题型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及附加题;

3.答题裁定:答题正误由主持人裁定,遇有违规争议,主持人无法判定时,由仲裁组裁定;

4.各参赛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评定名次。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九、竞赛仲裁组

为解决竞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搞好本次活动,成立竞赛仲裁组。竞赛仲裁组成员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何德全,学员管理处处长郭敏玲、副处长韦启彬担任。

 

                                              贵州老年大学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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