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对2016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6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盟)、127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
其中,以贵州省为单位获得4项表扬激励,省内共有3个市(州),7个县(市、区)获得6项表扬激励。
以贵州省为单位获得4项表扬激励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及地方投资到位率高的省
激励支持:2017年将获得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统筹安排约20亿元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行政区域内补短板、惠民生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2、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省
激励支持:2017年将在分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实施)
3、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
激励支持:2017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给予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4、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
激励支持:2017年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省(区),在制定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时,将激励因素纳入分配因素,按因素法分配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
贵州省内3个市(州),7个县(市、区)获得6项表扬激励
1、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县(市、区)贵州获得表扬市、县(市、区):六盘水市、凯里市
激励支持:2017年对上述市、县(市、区)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予以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对上述市、县(市、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2、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的市(州)、市辖区贵州获得表扬市(州)、市辖区: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激励支持:从2017年起两年之内,对其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不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3、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的市(盟)、县(市、区)贵州获得表扬市(盟)、县(市、区):凤冈县、黔西县、普安县、福泉市、荔波县
激励支持:2017年对上述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每个市(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每个县(市、区)奖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奖励指标在201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管理。(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
4、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直辖市辖区贵州获得表扬市、直辖市辖区:六盘水市
激励支持:2017年对其优先支持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优先支持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5、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县(市、区)和试点城市贵州获得表扬县(市、区):余庆县
激励支持:2017年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组织实施)
6、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市(地、州)、县(市、区)贵州获的表扬市(地、州)、县(市、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激励支持:2017年对其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