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老年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部署,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1〕6号)和《贵州省老年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黔委厅字〔2016〕3号),以及《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办发〔2011〕54号)的要求,结合我州老年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及发展形势
(一)规划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州老年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贵州省老年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黔委厅字〔2011〕66号),以及《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黔东南州老年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黔东南党办通〔2011〕104号),老年教育事业较快发展,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全州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从173所增加到369所,增加196所,年均增加39所;学员从15690人增加到38459人,增加22769人,年均增加4553人;老年人入学率从“十一五”期末的2.9%上升到2015年的6.18%,增加3.28个百分点。示范校创建、老年远程教育、社区老年教育扎实推进,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各种活动丰富多彩,社会效益日益凸显。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我州老年人口将突破60万。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和广大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热切期望相比,存在较大的供需矛盾,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老年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也须亟待改善。从改善民生的高度和黔东南与全囯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应人口老龄化加快新趋势和广大老年人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和广大老年人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州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坚持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化强校”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立足黔东南州情,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体系,为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创造良好条件,为黔东南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
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党政主导、多方参与、社会支持,走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发展路子。
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扩大覆盖面,不断推进规范化办学。
坚持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条件、人口状况、自然地理状况、历史文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老年教育工作。
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目标任务
(一) 提高老年教育覆盖面
县以上老年大学要尽力适应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办学规模,到2020年,州、县两级老年大学常年在校学员容量分别达到3000人、1500人以上;乡镇(街道)要抓普及发展、巩固提高;村(社区)兴办老年学校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到2020年,全州100%的乡镇开办老年学校。鼓励老年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率先发展,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开办老年大学(学校)或分校,积极支持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及社区养老等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场、活动中心、乡村体育活动场所等社会公共资源,采取联办、协办、办分校等多种形式,扩大办学规模。实现全州老年人入学率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8%以上。
(二) 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要把老年大学(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采用新建、扩建等方式,扩大校舍面积。到2020年,州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县级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有专用教室,也可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开办老年教育。积极推广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推进老年教育教学的现代化。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三) 深入推进远程老年教育
积极推进以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为载体的远程老年教育。各地要加强远程老年教育收视点建设,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全州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满足更多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
(四) 继续抓好示范校的创建
努力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示范校。到2020年,县级以上老年大学基本达到省级老年大学示范校标准。鼓励各县因地制宜制订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办学标准并创建示范校。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以示范校创建为平台,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加强学校管理,扩大社会影响。要把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成展示当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窗口。认真做好省级示范校评估及复评工作。
(五) 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结合实际,以创建和深化老年大学(学校)品牌建设为重点,深入挖掘和提炼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为全体师生员工所普遍认同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优良传统、价值观、精神理念,不断丰富完善发展内涵,将品牌建设逐步延伸到各项工作之中。强化校园文化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到学校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县级以上老年大学要有宗旨鲜明的校训、校歌、校风等校园文化内容。
(六) 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
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理论研究水平的提高。吸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组织课题组对老年教育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州老年大学组织专人抓教学研究工作,县市老年大学建立教研机构,组织师生结合教学实践开展理论研究,创办理论刊物。建好老年教育网站,定期召开理论研讨会议,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理论,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州老年教育工作科学发展。
(七) 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牢固树立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学校一切工作都要向教学一线倾斜。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建立独具特色的学科体系,完善教学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课程设置科学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教学安排层次化、教学内容人性化、教学方法灵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加大教育教学创新力度。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培育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突出地方特色课程,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建立务实管用的教学、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保持制度与管理实践发展相协调,加强教学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社团建设,推进党组织进班级,加强学员党建工作,发挥学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切实将老年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老年教育工作,分管领导要履职尽责,帮助协调解决好办学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部门以及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为老年教育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帮助老年大学(学校)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实质性的支持,保证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有领导、有经费、有阵地、有队伍。各级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批示精神,督促检查本区域内的老年教育工作。
(二) 保障经费投入
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弓丨导作用,拓宽老年教育融资渠遒,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老年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老年教育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和事业发展的需要,逐年相应增加,确保老年教育工作正常开展,确保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条件履职。
(三)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老年大学(学校)领#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努力培养一支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守纪律、懂规矩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老年教育工作干部队伍。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适应老年人学习需求的教师队伍。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规范县以上老年大学机构设置,明确相应机构规格,核定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老年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途径解决老年学校工作人员。教育、文化等部门要积极为老年大学(学校)提供人才支持。
(四) 开展督促检查
各县市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的老年教育规划。州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本《规划》的组织实施进行督促检查,2020年要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