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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上传处室:宣传研究处    整理上传人:庞文芬    发表日期:2023/12/4 15:57:39    点击量:2377 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高水平法治和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论述了高质量发展必须依靠高水平法治提供坚实的基础、稳定的环境、有力的保障和良好的氛围,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展改革部门在新征程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高水平法治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推进发展改革法治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基本要求,需要法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支撑、营造公正的市场秩序、筑牢坚固的法律防线。新征程上,发展改革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战略决策,推动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定有力完成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二)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只有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才能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只有厉行法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法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征程上,发展改革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了整体性、全局性部署,对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都作出了制度安排。新征程上,发展改革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规范执法、依法防范化解风险、加强法治宣传等工作,以法治促进职能转变、保障履职尽责、推动改革发展。

(四)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长远谋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转变发展方式,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提升经济社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新征程上,发展改革工作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发展改革法治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品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全面提升立法、执法、普法、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谋划法治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这一科学理论的强大真理力量和磅礴实践伟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发展改革法治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抓学习,第一时间、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学习中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重大意义。建机制,成立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印发《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建设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的实施意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促落实,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编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五年规划,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连续8年开展依法行政考核,督促任务落实,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对外经贸合作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等一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聚焦法定职权,健全完善法律体系。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既要适时制定新的法律,也要及时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改革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法律法规7部,修订法律法规10部,印发规章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00件,修订规章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集中清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6次,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文件实行台账管理并动态更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全方位法治支撑。特别是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把制度建设作为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粮食、能源、生态补偿等领域立法,为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不断丰富立法形式,推动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通过先行制定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提请修订法律法规条款等方式,及时弥补制度空白,通过开展立法“回头看”,对国家发展改革委30部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综合研判立法重点,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三)突出职能转变,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依法履职用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7项,仅保留行政许可事项8项,连续三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95%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两次修订《中央定价目录》,中央政府定价项目由约100项缩减为16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部分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修订发布4版负面清单,清单事项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至117项,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有序实施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积极开展项目推介,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投得好”“投得顺”。在吸引利用外资方面,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连续5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强涉外资企业政策宣传解读,有效稳定了外商投资预期、提振了外商投资信心。

(四)紧抓关键环节,妥善化解矛盾风险。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刻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和问题、应对全球性挑战,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既注重“抓末端、治已病”,稳妥有序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改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方式,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对于确实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的案件,一经发现即督促相关单位主动纠正错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对于未发现违法或不当之处的案件,尽可能为企业群众提供诉求解决方案,促进双方化解分歧。经过不懈努力,一批棘手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得到妥善处置,一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又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构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印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高频法律风险点及防范指引,详细列出行政程序中的各环节法律风险点,切实避免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引发行政争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指引和涉及商业秘密类信息公开的专项法律指引,提升依法做好信息公开答复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推进涉外法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更好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五)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从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创新普法形式等方面明确未来5年重点工作,逐年制定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推动规划落细落实落地,在工作中总结形成了一批特色做法。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尊法学法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开展专题研学,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新任职司处级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属单位新任职司级干部参加宪法宣誓入职仪式,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党员干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司处级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定点帮扶县干部群众进行法治云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明显提升。构建立体化、常态化的守法用法机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微信、门户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相关素材通过新浪微博、今日头条、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中央媒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属媒体、市场化媒体等同步推送;利用“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契机,通过发改智慧平台、发改书吧App等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把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法治促进职能转变、保障履行职责、推动改革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一)健全发展改革法律制度体系。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发展规划法、能源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境外投资法、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重点立法进度,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统筹推进配套制度立改废释,法律、行政法规出台后,及时出台修订相关配套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细化操作指引,做好宣传解读,定期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做深做实前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二)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体现执政水平,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以及后评估等配套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提高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投资管理、节能降耗等领域监督执法,围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开展评估督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清理废止涉企不平等对待规定和做法,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三)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要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深入推动构建制度完备、公正权威、运行高效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高标准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后国民待遇,完善涉外法律和规则体系,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综合利用法治手段开展涉外经贸合作与竞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维护和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政务失信记录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发展改革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每一位发展改革工作人员成为守法的模范,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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