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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制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月活动 启动仪式在贵州老年大学举行
上传处室:综合处    整理上传人:龙政灯    发表日期:2015/9/24 16:23:49    点击量:7779 次
 

    922,贵州省“法制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贵州老年大学举行。省司法厅副厅长 卢庆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皮宇飞,贵州老年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王小乐,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陈祖云、杨传柱,巡视员吕杭衔出席,贵州老年大学全体干部职工、学员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王小乐校长在致辞中指出,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老年人口已突破500万,老年人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的问题更加凸显,老年人在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待遇、人身财产权益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逐渐增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加强老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在全省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月活动,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三严三实”,深化法律援助专项维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王小乐强调,老年大学是老年人相对集中的地方,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要加强与司法部门、老龄办的联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老年法规政策,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三是要将本次活动与学校开展的文明校园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加强学校管理和学员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皮宇飞专职副主任就做好“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题服务提两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切实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通过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群体特点、满足其特殊服务需求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办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搭建服务平台,集中开展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卢庆祥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省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106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8269人次。一要深化对专项服务活动的认识。十月是一年一度的“敬老月”,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制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就是要通过集中开展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群体特点、满足其特殊需求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老龄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本次专项服务活动取得实效。二要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拓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形成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三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地要广泛运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通过网络、报刊、影视等大力弘扬为老服务的先进事迹和优良传统,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浓厚氛围。

启动仪式结束后,解文芬、邹松两位律师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宣讲,通过宣讲鲜活的案例,使参加启动仪式的老年学员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参加活动的老年学员纷纷表示,今后要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启动仪式取得圆满成功。

(文/龙政灯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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