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老年大学学委会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委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委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委会的组织建设,保证学委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前召开第一次工作例会,会前写好上一学期的个人总结、部门总结和各部门新学期工作计划,提前一天交到秘书处。
(二)组织活动必须提前上交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上交活动总结。
(三)秘书处需负责保存学委会所有工作文字资料和电子文稿。
(四)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开展活动,做到分工不分家,定期开展各部工作会,对学委会布置的工作,各部要积极配合,认真、负责的完成好各项任务,不得拖延。
(五)配合各教学系抓好各班班委工作。
二、选举制度
(一)选举目的:为保障我校学委会工作的连续性,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委会干部,更好地贯彻学校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学委会职能。
(二)竞选职位:
学委会主席:1人 副主席:2人
秘书处秘书长:1人 副秘书长:2人
宣传部部长:1人 副部长2人
文体部部长:1人 副部长2人
外联部部长:1人 副部长2人
学习部部长:1人 副部长2人
纪检部部长:1人 副部长1人
(三)选举流程:
1、明确候选人名单:上一届成员、各系再推荐1-2名学员。
2、召开学委会选举大会,通报上一届工作情况。
3、各候选人陈述后,无记名投票产生新一届成员名单
4、选举名单公示一周。
三、会议制度
(一)会议目的:学委会会议是学委会工作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通知、安排和总结工作,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传达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
(二)会议流程:
1、由主席决定会议时间、内容、地点,一般应提前两天决定会议时间。
2、秘书长提前一天把会议内容、时间、地点通告参会成员,如临时需要调整时间和地点,由秘书长通知、引导成员准时参会。
3、会议召开前由秘书处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议类型:
1、日常例会:作为学委会常设会议类型,通过例会让学委会成员关注学校及学员的活动动向,学委会整体发展等内容,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要求全体成员参与,在例会中进行工作总结、工作展望等。
2、活动会议:主要召开于学委会各项活动筹备及进展中,目的在于使活动进行中加强沟通,使活动得到合理安排,是活动组织者了解活动内容和活动范围,并及时反馈活动中出现的各项问题,从而有利于协调各活动组成员圆满完成工作,一般不定期召开,要求各活动组负责人参加,秘书处派一名负责人记录会议内容。
(四)参加会议者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有事事先向主席或秘书长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会三次以上作自动退会处理。
2、与会人员需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自带纸笔,做好会议记录,以提高会议效率。
3、各项工作组负责人召开本组会议时,会议结束后需把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汇报。
四、考核制度
(一)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有一定基础分,按本制度规定,按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制,并以此作为考核成员去留、评优等参考依据。
(二)学委会考核工作主要由学员管理处、教务处、各教学系共同完成,主要根据日常表现、活动表现等。
(三)有以下情况给予扣分:
1、总结每缺一份,扣2分:部门计划、总结每缺一次,部长扣2分,部门成员扣1分,迟交的视情况扣0.5-1分。
2、例会、各部会议、大型活动无故缺席的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3、开会不认真,故意扰乱会场秩序的,扣1分。
4、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2-3分。
(四)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加1-2分。
2、向上级或学校提出合理意见并被采纳的,加1-2分。
3、创造性组织、开展活动,取得较好效果的,加2-3分。
(五)评优的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学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完成学委会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3、无违纪行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协调。
(六)奖励
考核评为优秀的学委会成员,与优秀学员、优秀班级等在每年的开学典礼上一起表彰。
五、财务制度
(一)日常用品采购方面:各部门根据需要购买本部门必须物品的,应事先向学员管理处提出申请,购买物品需开具发票,由学员管理处负审核批准后,予以报销。
(二)活动用品采购方面: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应提前做好活动预算,并写入活动计划中,经学员管理处分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可先预支部分活动经费,活动经费票据需有活动部长和学委会主席签字方可报销。
(三)活动物品急需采购方面:各部门活动中如临时急需购买活动物品,数额较小的可先购买并开启发票,后经审核方可报销,数额较大的需写申请到学员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购买,开启发票并给予报销。
(四)学员活动经费均统一由学员管理处管理。